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赵**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1********
电子邮箱 272******** 邮政编码 233********
联系电话 152******** 传真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5-12-26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用于查阅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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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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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类型 非本部门掌握 回复时间 2026-01-06 09:45:40
回复内容 赵瑞龙: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申请内容为:1、晶宫和府小区停车管理备案。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管理备案,用于查阅。2、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产权权属证明材料。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用于查阅。3、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的平面图和方位图。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的平面图和方位图,用于查阅。现合并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经确认,您申请的材料,我单位非该信息保存机关,不掌握相关材料,您可以向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中心和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