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 姓名 |
赵**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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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41******** |
| 电子邮箱 |
272******** |
邮政编码 |
233******** |
| 联系电话 |
15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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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安******** |
| 申请日期 |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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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管理备案,用于查阅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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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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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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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 是否办理 |
已办理 |
回复部门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 回复类型 |
非本部门掌握 |
回复时间 |
2026-01-06 09:44:18 |
| 回复内容 |
赵瑞龙: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申请内容为:1、晶宫和府小区停车管理备案。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管理备案,用于查阅。2、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产权权属证明材料。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用于查阅。3、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的平面图和方位图。本人是晶宫和府1栋2905的业主,现申请公开晶宫和府小区停车场的平面图和方位图,用于查阅。现合并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经确认,您申请的材料,我单位非该信息保存机关,不掌握相关材料,您可以向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中心和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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