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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579K/202509-0009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日期: 2025-09-0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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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日期: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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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09:40 信息来源: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647号)、《关于印发〈蒙城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农秘〔202521号),经研究,现将《蒙城县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蒙城县2024年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通过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有效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与动能,全面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提供有效支撑。

二、实施对象和标准

1、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贴息范围为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贷款资金可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享受贴息政策的同笔贷款中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贴息标准。要立足当地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三、实施要求

1明确工作程序。建立农业农村、财政以及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协作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完善具体贴息方案,明确贷款贴息的具体范围、额度、期限、标准、流程等。按照“安全合规、精准高效”的原则,明确具体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程序,及时做好信息公开。

2强化资金管理。发展设施农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贴息资金要包括具体项目的贴息金额、贷款规模、所属领域、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投资规模等基础情况等,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书面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3加强台账管理。要依托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将所有拟申请中央财政奖补的贷款贴息项目全部纳入储备项目库并全程监管,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并对贴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加大政策支持。要通过贷款贴息方式,有效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设施农业建设。要做实融资项目储备,优化完善对接服务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设专属产品,创新支持模式,制定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于2026112日前向县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贴息项目,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建设主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备案统计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

3、资金拨付。贴息资金采取建设主体先按实际利率付息后再由财政贴息的方式。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审核后的贴息补助金额,及时拨付资金到相关建设主体,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

建设主体申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资金,须提供以下材料:

1、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请表;

2、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备案统计表;

3、建设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和企业信用报告等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4、建设主体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建设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

7、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8、贷款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

9、贷款资金(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60%的证明材料。

各建设主体申报贴息资金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两份,于2026年1月12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复印件须确保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有几份合同的,应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联系人:卢秋宏,电话:7687378  1521277****

附件1: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请表

附件2: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备案统计表

 

 附件1

             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请表

年度:                                资金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建设主体情况

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

 

所在地址

 

联系电话

 

类别

 

等级

 

申报贴息明细(可另附纸)

贷款银行名称

 

申报贴息

总额

 

贷款

合同号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还贷日期

还贷金额

贷款利率%

期内已付利息

申报贴息额

贷款用途

 

 

 

 

 

 

 

 

 

 

 

 

 

 

 

 

 

 

 

 

 

 

 

 

 

 

 

 

 

 

 

 

 

 

 

 

绩效情况

建设主体年度投入

 

同比增长率%

 

建设主体年度产值

 

同比增长率%

 

申报

单位

我单位承诺:贷款合同、总额、利率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贴息的贷款用途符合贴息申报要求;申报贴息贷款未享受过其他贴息补助政策。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贷款金融机构审核

经审核,该单位年度贴息期限内在我行符合贴息要求的贷款总额为     万元,期内已付利息合计     万元。

审核人:                  单位签章: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说明:1期内已付利息不包括: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同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获得过其他有关贴现补贴的;不符合申报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

2建设主体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应分开填报。

 

附件2

             蒙城县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备案统计表

单位:                     资金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投资金额

建设主体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

贷款银行

贷款
用途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贴息补助金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