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政办秘〔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蒙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5〕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均衡分班原则。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严禁通过考试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严禁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教育局批准。
(二)初中。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6日内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打开并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一件事→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流程,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信息。
(二)手机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6日内注册、登录“皖事通”APP,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亳州市→蒙城县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现场报名。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到现居住地所在学校或县教育局招生咨询处(原老电大院内)咨询,或拨打电话0558-7967618、0558-7620708咨询。民办学校招生事宜,可到县教育局职成教股或拨打电话0558-7623750咨询。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
1.小学阶段
(1)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又有登记住房(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的适龄儿童,既可在户籍所属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法定监护人登记住房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登记住房的适龄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
(3)不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登记住房的适龄儿童,在登记住房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需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需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
在城区已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入学,可以到登记住房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在县住房发展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到指定学校入学(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涡河以南的新建小区,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到三义路小学永兴路校区或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逍遥里校区就读;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涡河以南的新建小区,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到逍遥路小学三义西路校区或城关第六小学文昌路校区就读)。待交房后,可以转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
(4)不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未参加房改的单位住房或自建房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且在本城区无其他房产,在户籍登记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常住户证明,以及在此地址实际居住近半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电费、燃气费等正规发票)。
以上房产均不含非住宅房产。
2.初中阶段
(1)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毕业学校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入学(需凭小学毕业证)。具有学区内户籍的,也可到户籍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具有登记住房的,也可到登记住房地址所属的学区初中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具有学区内户籍的,可在户籍所属的学区初中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不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登记住房的,可在登记住房地址所属学区初中学校入学(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需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
在城区已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入学,可以到登记住房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在县住房发展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到指定学校入学(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涡河以南的新建小区,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到庄子中学或蒙城中学逍遥里校区入学;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涡河以南的新建小区,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到鲲鹏中学或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待交房后,可以转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
以上房产均不含非住宅房产。
3.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要求,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本人、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学校入学并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需凭户口簿、县人武部证明)。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招生优待政策安排入学(需凭户口簿、书面申请、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
(4)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我县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可在指定学校入学(截至2025年8月31日,需凭户口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等缴费明细单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和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已正式开工建设且投资手续齐全、千万元以上项目),由县创业服务中心审核。
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涡河以南区域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三义路小学永兴路校区或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逍遥里校区入学,中学到庄子中学或蒙城中学逍遥里校区入学。乐土路以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嵇康路小学,中学到庄子中学或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涡河以南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逍遥路小学三义西路校区或城关第六小学文昌路校区入学,中学到鲲鹏中学、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
(5)西外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涡河以南区域内拆迁户子女入学。已安置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安置房屋确认单)。已拆迁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截至2025年8月31日签订正式拆迁协议的),原就读学校未拆迁的,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或在拟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原学校拆迁的,按拆迁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有规划学校的,在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其学校服务范围内新建小区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指定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其他学校就读的,由相关部门研究认定,确保拆迁户的适龄子女正常入学(需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印章的拆迁协议复印件)。
(6)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二)乡镇公办学校
1.小学。由乡镇(街道)学区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也可以在其法定监护人登记住房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登记房产证明材料)。
2.初中。小学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原乡镇(街道)划定的学区初中学校入学,由学区负责组织区域内毕业生报名(需凭小学毕业证)。适龄少年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或在其法定监护人登记住房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登记房产证明材料)。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五、招生程序与时间
(一)报名登记、初审(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6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公示后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由具办人代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和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可向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初审。
(二)复审、公示、发放通知书(2025年8月17日—2025年8月21日)。城区学校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复审。乡镇学校招生材料复审由学区负责。录取结果在学校、村(社区)或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审批地范围外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县外随迁子女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入学。各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前学校应在校门前醒目位置张贴由县教育局印制的关于蒙城县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温馨提示》。凡有故意毁坏、遮挡等现象,一律视为扰乱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放带有编号和盖有县教育局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统一制定的录取通知书,一律视为未录取。
七、招生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信息公开与宣传引导。县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地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积极主动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疑问,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控辍保学与特殊群体保障。各招生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样化、适宜的学习机会和形式。
(三)明确组织架构严格材料审核。各招生相关单位和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专门办公室,指定责任心强、熟悉招生业务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对本单位、本系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同时指定专人对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按照单位职能分工进行复审。县教育局负责六年级毕业证信息审核;县公安局负责户籍信息、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已办证房产信息审核;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迁户子女信息、未参加房改的单位住房或自建房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信息审核;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招生优待政策安排入学,由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审核;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信息,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的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信息,由县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现役军人子女信息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其他相关信息由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审核。
(四)严明招生纪律与监督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违规出具、编造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8-7629650,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558-7623068。
(五)规范寄宿制学校招生与学籍管理。乡镇(街道)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需招收县域内其他学生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相关信息。要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2025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及审核工作。要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禁空挂学籍、招收借读生。
八、附则
本方案学区划分以及入学条件仅限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本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蒙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附件:
蒙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一、城区公办中学学区
(一)蒙城中学联盟
1.蒙城中学
(1)鲲鹏路以北、嵇康路以西、北蒙大道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鲲鹏路以北、北蒙大道以西、西关街至蒙太路以南、齐山路以东的区域;
(3)鲲鹏路以北、蒙太路以南、齐山路以西、西外环以东的城关街道辖区;
(4)城关第三小学、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的毕业生可以到蒙城中学入学,也可以到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
2.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
(1)西外环以东、蒙太路至阜蒙河以南、齐山路以西、鲲鹏路以北的区域;
(2)鲲鹏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三阳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3)三阳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永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与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共同学区;
(4)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附属小学仁和路校区(简称附小仁和路校区)的毕业生可以到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入学,也可以到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
(5)城关第三小学、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的毕业生可以到蒙城中学入学,也可以到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
3.蒙城中学逍遥里校区
刘海路以东,涡河以南,东外环以西,梦蝶路以北的区域。
(二)三义路中学联盟
1.三义路中学
(1)嵇康路以东、永兴路以南、安驰大道以西、乐土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为三义路中学与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原六中南校,下同)共同学区;
(3)嵇康路以西、永兴路以南、南华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为三义路中学与三义路中学齐山路校区共同学区。
2.三义路中学齐山路校区
(1)永兴路以南、南华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2)嵇康路以西、永兴路以南、南华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为三义路中学与三义路中学齐山路校区共同学区。
(三)鲲鹏中学联盟
1.鲲鹏中学(原蒙城二中初中部)
(1)嵇康路以西、周元路以北、北蒙大道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2)北蒙大道以西、西关街至蒙太路以北、阜蒙河以东、涡河以南的城关街道辖区;
(3)阜蒙河以西、涡河以南的城关街道辖区;
(4)庄子大道以西、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北、涡河以南的区域,为鲲鹏中学与庄子中学共同学区。
2.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
(1)鲲鹏路以南、南华路以西、永兴路以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东的区域;
(2)三阳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永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与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共同学区;
(3)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的区域,为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与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共同学区;
(4)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附属小学仁和路校区(简称附小仁和路校区)的毕业生可以到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入学,也可以到蒙城中学文昌路校区入学。
(四)庄子中学联盟
1.庄子中学(原六中北校)
(1)庄子大道以东、梦蝶路以南、东外环以西、鲲鹏路以北的区域;
(2)庄子大道以东、涡河以南、刘海路以西、梦蝶路以北的区域;
(3)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南、庄子大道以西、鲲鹏路以北的区域;
(4)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庄子中学与鲲鹏中学共同学区;
(5)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三阳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为庄子中学与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共同学区。
2.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
(1)三阳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2)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三阳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为庄子中学与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共同学区;
(3)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鲲鹏路以南的区域,为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与鲲鹏中学政通路校区共同学区;
(4)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为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与三义路中学共同学区。
二、城区公办小学学区
(一)逍遥路小学联盟
1.逍遥路小学(原附小南校)
(1)芦沟至陈牛路以西、仁和路以北、嵇康路以东、鲲鹏路以南的区域;
(2)金色家园小区为逍遥路小学与庄子小学共同学区;
(3)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政通路以北、鲲鹏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共同学区;
(4)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仁和路以北、政通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2.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
(1)嵇康路以西、永兴路以南、齐山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其中望月路以西、濮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2)永兴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逍遥路以西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3)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嵇康路以西、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3.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
(1)庄周安置小区A区、B区、C区;
(2)庄子大道以东、永兴路以北、东光路以西、仁和路以南的区域;
(3)庄子大道以西、嵇康路以东、永兴路以北、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逍遥路小学政通路校区
鲲鹏路以南、芦沟至陈牛路以东、安驰大道以西、仁和路以北的区域(庄周安置小区A区、B区、C区除外);
5.逍遥路小学嵇康路校区
清燕大道(原纬一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灵山大道以东的区域。
6.逍遥路小学三义西路校区
(1)齐山路以西、濮水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
(2)灵山大道以西、濮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三义西路校区与附小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二)三义路小学联盟
1.三义路小学
(1)张庄路以西、永兴路以南、逍遥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
(2)庄子大道以西、嵇康路以东、永兴路以北、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3)三义路以南、张庄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光路以西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三义路小学永兴路校区共同学区;
(4)逍遥路以西、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2.三义路小学永兴路校区
(1)仁和路以南、东光路以东、乐土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2)永兴路以南、张庄路以东、三义路以北、东光路以西的区域;
(3)三义路以南、张庄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光路以西的区域,为三义路小学与三义路小学永兴路校区共同学区。
(三)庄子小学联盟
1.庄子小学
(1)嵇康路以东、商城路以南、逍遥路以西,鲲鹏路以北的区域;
(2)逍遥路以东、宝塔路至梦蝶路以南、鲲鹏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3)金色家园小区为庄子小学与逍遥路小学共同学区。
2.庄子小学宝塔路校区(原城关十二小)
(1)庄子大道以西、御园街以南、逍遥路以东、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逍遥路以西、商城路以北、嵇康路以东、茨淮路以南的区域。
3.庄子小学一里丁校区(原城关七小)
嵇康路以西、鲲鹏路以北、北蒙大道以东、宝塔路以南的区域。
(四)城关第三小学联盟
1.城关第三小学
(1)北蒙大道以西、宝塔路以南、齐山路以东、商城路以北的区域;
(2)商城路以南、老三义路以西、鲲鹏路以北、齐山路以东的区域;
(3)齐山路安置小区、凯旋府小区、京开城小区。
2.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原城关八小)
(1)商城路以南、老三义路以东、鲲鹏路以北、北蒙大道以西的区域;
(2)鲲鹏路以南,齐山路以东,三阳路以北,南华路以西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共同学区;
(3)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政通路以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共同学区。
3.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
(1)政通路以南、南华路以西、永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的区域;
(2)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嵇康路以西、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3)政通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仁和路以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望月路以西、濮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
(1)鲲鹏路以南、政通路以北、南华路以西、灵山大道以东的区域(其中鲲鹏路以南,齐山路以东,三阳路以北,南华路以西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共同学区);
(2)政通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东、仁和路以北、齐山路以西的区域;
(3)鲲鹏路以南、灵山大道以西、三阳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与附小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政通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仁和路以北、文体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与附小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5)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政通路以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共同学区。
(五)亳州师范高等专科附属小学(以下简称“附小”)联盟
1.附小
(1)南大街中大街北大街以西、北蒙大道以东、涡河以南、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西、南大街中大街以东、宝塔路以北、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附小淝河路校区(原城关二小)
(1)码头路以西、周元路以北、北大街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2)逍遥路以西、茨淮路以北、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3)码头路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附小淝河路校区与附小周元东路校区共同学区。
3.附小周元东路校区(原城关十一小)
(1)庄子大道以西、御园街以北、逍遥路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庄子大道以东、梦蝶路以北、涡河以南、刘海路以西的区域;
(3)码头路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附小周元东路校区与附小淝河路校区共同学区。
4.附小仁和路校区
(1)永兴路以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政通路以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其中:政通路以南、尖山路(原经十七路)以西、仁和路以北、文体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与附小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2)灵山大道以西、三阳路以南、政通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3)鲲鹏路以南、灵山大道以西、三阳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与附小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灵山大道以西、濮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附小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三义西路校区共同学区。
5.附小逍遥里校区
刘海路以东,涡河以南,东外环以西,梦蝶路以北的区域。
(六)城关第六小学联盟
1.城关第六小学
(1)北蒙大道以西、西关街至蒙太路以北、阜蒙河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2)齐山路以东,西关街至蒙太路以南、北蒙大道以西、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城关第六小学涡河西路校区(原城关十小)
阜蒙河以西、涡河以南的城关街道辖区。
3.城关第六小学文昌路校区
(1)宝塔路以南、齐山路以西、鲲鹏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2)宝塔路以北、齐山路以西、蒙太路以南、阜蒙河以东的区域。
三、其他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原乡镇、街道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学区划分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