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征地法定公告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506-0016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5〕6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日期: 2025-06-25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506-0016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5〕6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日期: 2025-06-25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06-25 17:06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乐土镇李大寨村小卢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乐土镇李大寨村小卢庄村民小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望月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类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蒙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乐土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 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乐土镇、李大寨村、小卢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ng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乐土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子远,联系方式:0558-78710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