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申请材料: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学校根据当时最新的县相关数据及全国、省系统与在校在籍学生比对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
标准:一中1700元/生/年,二中、六中、八中1400元/生/年,创新中学、实验永兴中学、致远、民和、汇贤高中700元/生/年。学校直接免除。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类型:<1>原建档立卡学生;<2>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3>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低收入家庭学生;<6>特困供养学生;<7>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9>家庭成员重疾或遭遇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其他原因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材料: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每年秋季起始学期开学,学生登录亳州智慧系统完善家庭经济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并结合班级评议,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及标准。每学期进行动态调整。
补助标准:标准人均2300元/生/年,分为三档,即1200元/生/年、2200元/生/年、35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
申请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及表现优异的学生。
申请材料:普通高中学校校内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学校校内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评议、审核、公示等流程,资助资金打入到学生社保卡。
补助标准:由各校根据提取的资助资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免除学费
资助对象: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材料: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户口簿及有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把申请材料交于班主任统汇总交到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
补助标准:蒙城建筑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亳州汽车工业学校及庄子体育艺术学校均为3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主要资助类型:<1>原建档立卡学生;<2>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3>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低收入家庭学生;<6>特困供养学生;<7>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9>家庭成员重疾或遭遇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11>其他原因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材料: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申报程序:每年秋季起始学期开学,学生登录亳州智慧系统完善家庭经济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并结合班级评议,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及标准。每学期进行动态调整。
补助标准:标准人均2300元/生/年,分为三档,即1200元/生/年、2200元/生/年、35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及表现优异的学生。
申请材料: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评议、审核、公示等流程,资助资金打入到学生社保卡。
补助标准:由各校根据提取的资助资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