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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601-00038 组配分类: 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2026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4 发布日期: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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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2026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4
发布日期: 2026-01-04
蒙城县2026年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6-01-04 08:11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对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城市低保标准3-6倍(2337元-4674元)的救助。如有人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救助。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根据近一年医疗费用情况分档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2-10倍(1558元-7790元)的救助:累计自费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558元/户;10001-2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116元/户;20001-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4674元/户;30001-4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6232元/户;4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为7790元/户。

三、对因家庭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视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城市低保标准3-6倍(2337元-4674元)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