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财经制度规定及《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二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手续
(一)各项经费支出(含公务接待)实行“请示报告制”,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费支出申请,报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消费实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出差归来1周内应及时履行报账手续。
(三)费用报销流程:首先由经办人员在报销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其次,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需在相关材料、票据上签字认可;再次,由负责财务的股室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最后,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实行转账支付,不得支取现金。
(四)报销凭证必须完整、真实、合法(正规的财政或税务票据),严禁使用白条或收据报账。
(五)费用支出票据,报经分管财务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人员负责及时报账。
二、严格财务支出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
1.严格办公费支出。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应依照审批程序,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单,交由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股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大宗印刷、办公设备购置等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事项,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办公室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作。
2.严格差旅费支出。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出差人员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按照住宿标准住宿。差旅费报销标准按《蒙城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87号、蒙财行〔2016〕26号)执行。
3.严格会议费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以及会议工作人员数量,实行“一会一报”。会议费开支报销标准按《蒙城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蒙财行〔2015〕41号)执行。
4.严格培训费支出。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费用。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因工作需要举办培训,应报经局长批准同意,并上报组织部门审核。培训费开支报销标准按《蒙城县党政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89号)执行。
5.严格其他费用支出。
(二)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1.接待费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严格履行接待审批程序。接待费报销标准按《蒙城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40号)执行。
2.严格接待经费管理,严格遵守“三员”(审批、经办、承办人员)分离、“三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合一的制度,并出具公函,单独列支列报。
(三)其他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严格经费预算和监督管理
(一)超过1000元的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报销。
(二)财务人员每月底将预算执行情况,列出经费支出明细报局长或分管财务负责人审阅。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拒绝报销。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不遵守财经纪律、违反财务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