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4457/202511-00012 | 组配分类: | 取用水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蒙城县水利局开展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地下水管理与保护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强化地下水管理与保护,近日,蒙城县水利局开展了地下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学习。
水利局党组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如何做好地下水有效监管的重点政策文件。一是省水利厅印发的《安徽省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划定报告》,其中涉及蒙城县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面积为26km2,范围是蒙城县主城区,限采层位为孔隙第二含水层组。二是《安徽省水资源短缺地区和水资源超载地区划定成果》,其中蒙城属水资源短缺地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26km2,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86km2。三是《地下水管理条例》,它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作出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四年来在加强地下水保护治理,规范地下井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该条例在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实际,对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了一些细化补充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将进一步织密扎牢我省地下水保护管理的“制度网”。
党组要求全体水利工作人员要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不仅要深入学习《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中央层面法律法规,还要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对相关文件进行系统研读,全面掌握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的各项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地下水工作的战略部署。通过学习,大家都纷纷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行地下水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薛景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