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65K/202506-00242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蒙城县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结果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
蒙城县隶属亳州市,位于皖西北部,全县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趋势日益凸显。
一、老年人口状况调研情况
截至2025年3月底,常住人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3.8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02%;其中,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6.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17%。(其中,60—69周岁109920人;70—79周岁88300人;80周岁—89周岁32718人,90—99周岁7087人,100周岁以上379人)。
(一)空巢老人居多。通过实地调研四个完整的自然庄,人口规模1082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92人,占总人口的17.74%。其中,65周岁以上的老人128人,占总人口的11.83%。65周岁128人中,空巢老人是68人,占比为53.13%。这些老人的子女多数外出打工,常年不能陪伴在老人身边。
(二)患病老人居多。调研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192人中,患有不同疾病的老人135人,占比为70.31%;其中,65周岁以上的老人128人,患病老人103人,占比为80.5%。患病老人中患有脑梗塞疾病是44人,患心血管、高血压的72人,肢体疼痛的45人(这里面有重复患病人员)。
(三)失能老人居多。由于子女常年不在身边,无人照料,一些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不能够照顾好自己,85%以上的老人在饮食方面不注重,多以泡面、速冲饮料为主。身体不能够科学锻炼,192人中,半失能老人62人,占比32.3%,重度失能老人18人,占比为9.38%。
(四)心理慰藉缺失。通过调研发现,192人中渴望子女能够陪伴在自己身边的老人的145人,占比为75.5%。这145人当中,外出打工的子女是112人,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是33人。
(五)特扶家庭压力较大。截至2024年底蒙城县符合特别扶助对象为232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66人,独生子女死亡148人,手术并发症18人。
二、蒙城县针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蒙城县结合本县实际,探索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主要做法:
“一盘棋”推进医养结合。强化组织领导,破解老年服务堵点,把“医”和“养”“两张皮”融合成“医+养”“一盘棋”。高位推动抓部署。县委、县政府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医疗卫生改革重点任务,持续作为县级民生实事,制定印发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统筹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创建,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及时会商解决涉及医疗、养老、社保等工作中出现的政策性问题,形成党政主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人才撬动抓服务。支持县职教中心增设护理、康复、智慧养老等医养健康相关四个专业。设立蒙城县鸿福老年公寓为老年医学和医养结合机构培训基地,养老人才培训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倾斜,累计培训管理和服务人员2200人次,从社会择优录用养老护理员224人,其中60周岁以下的护理员155人。
“三突出”服务医养结合。探索实行“机构医养、两院一体”服务模式、“专业医养,全程护理”服务模式和“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服务模式。突出“集中医养”。实行“机构医养、两院一体”服务模式。将全县24家乡镇敬老院移交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统筹资金资源、促进系统集成,实现“两院合一”,初步实现了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兜底有保障”的目标。截至2025年3月,全县培育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6家,集中供养重度失能五保老人245人,96%以上的老年人病情得到控制和恢复。突出“医中有养”。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均设置老年医学科,依托三级甲等的县中医院,投资1.4亿元高标准建设设置床位495张的医养结合康疗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体检、心理疏导等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突出“养中有医”。实行“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服务模式。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综合、连续、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全县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2.41万人,签约服务率达78.4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率达73.67%,大病发生率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
就蒙城县而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收费水平高与老年人消费水平低之间的矛盾导致老年人对医养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进而导致“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不高,供给与有效需求存在错位。
(二)“养”的专业性不强。一方面,大部分医养机构还停留在“养老”的低级阶段,并未真正达到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准。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晋升空间窄、职业风险高、社会地位低,导致养老行业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且流失率高,养老服务人员数量、质量双低。
(三)“医”的支撑力不足。“医养结合”推进工作涉及多部门,部门责任边界不明晰。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护理、康复、健康指导等方面的服务项目尚未列入医保报销目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仍难以落实。“医养结合”转介衔接机制尚不完善,省级层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转介转诊实施细则,医养结合机构无法把握转诊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不足,乡镇卫生院严重缺编,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招聘困难。老年人健康专业知识的人才较少,为老年人健康服务的团队力量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促进供需对接。围绕2024年6月民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首份全国层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总体性部署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尽快出台“医养一体、两院融合”机构养老试行办法、鼓励村医办养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同时打捆整合卫健、医保、民政、人社、税务、金融等优惠政策,从医养结合发展全过程给予全要素倾斜支持,构建县级走高端、乡级抓全面、村级兜网底、民营机构作补充的医养结合服务网。探索外地的经验,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申报长期护理定点单位,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或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不断满足失能老年人医养需求。适度扩大覆盖范围和保障人群,将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向全县城乡医保参保人群拓展,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适时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高老年人家庭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付能力。积极打造“日间照料中心+卫生室的医养结合服务链”,加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切实为辖区老人提供日托、全托、居家上门服务。
(二)夯实人才支撑,提升专业水平。积极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自身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前提下,按“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就近为养老院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鼓励执业医师(含中医医师)依法依规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在基层养老机构巡诊或多点执业时间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站点的人力配置,包括中西医全科医生、注册护师、康复师、专技人员等必要的人力队伍,完善规范化培训、激励机制等措施,夯实专业化医养人才队伍建设。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提高队伍的学历和继续教育水平,调整医疗服务、康复护理价格,增加社会对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的认可。大力培育建立一支具备一定健康管理知识的基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普及化的健康促进和失能失智预防服务,将功能维护和健康促进融入日常生活。鼓励县职教园、县卫校开设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类专业,对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符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养老服务类人才。
(三)注重“以医促养”,健全服务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护航作用,建议各级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最佳切入点,一方面强化整合当地医养资源,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医疗机构指派专家定期到养老机构内巡诊;另一方面鼓励引导如小型医院或专科医院等闲置医疗资源部分或整体转型成“医养结合”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发展。建议各级由卫健牵头,探索建立平时与应急协同的慢病协同管理体系、慢性病跟踪指导服务、责任医生服务等运行制度,构建一体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慢病数据采集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分级诊疗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基层县域慢病管理的发展。在转介流程方面,要逐步建立完善急性医疗与急性后期康复护理、稳定期长期照护以及临终关怀之间的衔接机制,鼓励医院为老年患者制定出院准备计划,畅通老年患者转介渠道,保障老年人平稳回归社区和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