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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506-00035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日期: 2025-06-25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发文日期:2025-06-25 11:19 浏览次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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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所需材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