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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亳州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医保局等六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亳卫秘[2024]66号),通知中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目前,我县暂未发布相关的实施措施,如有新政策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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