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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6 10:35 阅读次数:12148 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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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19】45号)和蒙城县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推进蒙城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蒙建【2019】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体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民众获得感。

二、考核小组。由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以及一至三名服务对象共同成立考评小组。

三、考核对象。为蒙城县政府投资建设和配建的公租房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

四、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各占比50%。

五、考核内容

(一)管理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客服热线接听是否及时;对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等;

(二)秩序维护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夜间巡逻线路是否全覆盖;巡逻密度是否符合要求;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是否合理;消防安全通道及区内交通是否通畅等;

(三)保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端正;道路及绿化区内的垃圾是否及时清扫;公共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卫生是否定期打扫;小区绿化是否及时修剪等;

(四)维修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维修是否及时;维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维修期间是否扰民等;

(五)综合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是否标准;是否存在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和违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为官不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对保障人员提出的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是否落实等。

六、考核标准。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覆盖率达到95%以上;群众调查问卷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民意调查满意度在80%以上;群众投诉和热线举报平均每季度不高于两次;调查取证覆盖率达到1.1%以上;合同约定事项完成率达到95%以上;

七、考核指标及分值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30)

1、工作纪律(10分)

(1)无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2)工作时间不私自离岗,不聚众闲聊,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对工作无蓄意违抗现象。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办公环境(10分)

(1)按照规定着装、整齐干净、无异味,讲究个人卫生。(2)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与正确位置。(3)办公室内干净、卫生、无吸烟现象。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服务态度(10分

(1)工作态度积极,待人热情,主动按规定使用礼貌用语与业主或同事们交流。(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不与业主或同事们发生争吵,无失礼行为。(3)对待业主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负责人。每发现一次或出现一次事关物业服务方面的群众投诉,扣1分。

 

 

 

 

 

 

 

 

 

 

 

 

 

 

(二)物业运营服务事项(70分

4、安保服务(10分)

(1)对保安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资料等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人员工作会议,并有详实的会议记录。(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资料齐全,建档及时、规范。(4)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和管理工作。(5)积极配合住房保障办和承接主体做好其他工作。(6)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要有应急预案,遇到业主投诉、保安人员能够在5分钟之内及时到达现场。(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8)公共场所、公共部位无私搭乱建现象。(9)白天和夜间巡逻线路要求全覆盖;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保洁服务(10分)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2)保洁工具放置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3)公共路面干净、无杂物、无烟蒂、纸屑、塑料袋等垃圾。(4)绿植间没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废弃物。(5)公共楼梯、电梯间,每周定期打扫一次,保证干净卫生、无异味。

 

6、绿化管理(10分)

(1)岗位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2)绿化修剪及时,绿植间无杂草。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3)没有缺棵、死苗现象。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

 

7、规范运营(15分)

(1)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符合规定,每一处不规范的,扣1分。(2)每发现一次违规收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的,扣1分。(3)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及承接主体做好相关工作,出现一次不能主动配合或工作不力情况,扣1分。

(4)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运营,制定保养计划,保证供水、供电、消防、公共照明、电梯等设备运营正常。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5分。

 

8、文明创建                                                                                       (15分)

(1)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未建立安全制度的扣1分;(2)物业服务逐步实行数字化管理,有健全的档案和登记、保管、查阅制度;未建立数字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扣0.5分。(3)物业服务档案信息入库率达95%以上;每降低1%,扣1分。(4)小区整体环境卫生整洁,实行垃圾分类,没有二次落地现象。发现一次不达标的,扣0.5分。(5)公共楼梯、走道、电梯间、单元门、进户门等处,严禁张贴小广告。发现一次不达标的,扣0.5分。

 

八、绩效使用

1、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为当年度历次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值,高于90分的为优秀;高于80分低于90分的为优良;高于70分低于80分的为合格;高于60分低于70分的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2、绩效考核达90分以上的,承接主体在下一次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服务项目协议时,予以优先选择。

3、在年度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小区,未能在规定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内及时整改的;或民意调查满意度低于80%且短期内(不超过1个月)未能有效提升的小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责成政府购买的服务承接主体与其物业公司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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